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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5-03-13 15:26:54


    2014年,渑池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稳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审结刑事案件347件,判处罪犯527人。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强奸、抢劫、盗窃、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案件169件,判处罪犯173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惩治“醉驾”犯罪,39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处刑;积极参与惩治“黄赌毒”犯罪专项活动,48名罪犯受到惩处。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审结组织传销、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诈骗犯罪等案件32件,判处罪犯51人;发挥人民法院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0件,判处罪犯19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豆芽、卤肉等系列案件26件,在对36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同时,依法发出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尊重和保障人权,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1名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73名犯罪情节轻、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分子,依法宣告缓刑、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开学第一天上“第一堂法制课”,院领导带领法官走进多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受教育学生两千多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诉前调解、庭前调解、立案调解相结合,全面发挥司法调解的职能作用,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事案件807件,调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件,和解执结案件113件;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和社会法官的业务指导,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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