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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市中级法院的答卷很完美

  发布时间:2015-03-25 15:33:41


在省法院2014年度审判质效考核中,三门峡中院位居全省19个中院之首

辖区六个基层法院中,灵宝、渑池、义马迈入全省163个基层法院前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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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市中级法院的答卷很完美

【数读成效】2014年市法院审判质效全省第一

“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方面,认真落实省院审管办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并有力地推进了审判工作上台阶。”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说。

3803件——市法院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03件,同比上升9.60%;收案数量再创新高。在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结案3524件,同比上升6.59%。

34天——市法院去年所结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不计扣除审限的时间,如公告时间、检察院阅卷时间等)为34天,平均审理时间为立案管辖权异议案件16天,减刑假释18天,行政案件30天,审监案件30天,刑事案件32天,民事案件40天。

降50%——2014年省院发回、改判三门峡中院一审案件14件,同比下降50%;三门峡中院生效案件进入省市两级法院审判监督程序33件,同比下降57.69%。服判息诉率91.79%,首年度达到并超过省院考核满意值。

99.68%——10项可量化指标,达到满意值的7项,另3项也均处于全省中院的中上游,立案变更率、改判发回重审率0.48%,低于前3季度全省均值0.5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8%、上诉案件再审案件、及时立案率79.26%,均高于全省均值。

82.80%——强化审限内结案,去掉结案率考核,去年全年保持敞开收案,方便群众诉讼,年末结案高峰、立案低谷等立案难现象得到彻底治理。2014年12月份,新收案件231件,未结案件279件,新收案件占未结案件的82.80%。

300件——2014年全年月均收案296件,月均结案286.58件,收案较多月份的下月,结案数量上升,月末结案在300件上下浮动,实现收结案动态均衡。

【字解举措】“微改革”“四评查”“宣誓制度”多举措并行

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努力。“通过不懈努力,三门峡法院审判管理的作用已经凸显。除了市法院的成效显著外,辖区6个基层法院中,灵宝、渑池、义马迈入全省163个基层法院的前20名。”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赵振营说,这既是院党组正确领导和全面重视审判管理工作的结果,也是全院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的结果。

记者从市法院了解到,该院从4个方面提高了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

赵振营介绍,坚持法治思维,延伸审判职能,主要是指从涉诉信访解决、普法宣传以及强化特殊群体的保护等内容上开展工作。其中涉诉信访解决方面,市法院成立4个甄别处理、依法终结涉诉信访案件合议庭,3个法官组成1个合议庭,对近年来赴省进京上访的62起案件进行审查处理。

改进运行机制,提高审判质量。“该内容主要从分案、审判和监督机制方面进行提升。”赵振营说,“我院实行大民事、大刑事分案格局,由电脑根据每位法官结案情况直接将案件分配到存案数最少的法官,克服关系、人情干扰,使部门分工更加合理。此外,我院在系统内还开展以裁判文书、庭审、卷宗、重点案件等为内容的‘四评查’举措,倒逼案件质量提升。此外,在我院还推行疑难问题清单制度,并实施法官宣誓、证人宣誓等举措,切实提高审判质量。”

规范流程管理,提升审判效率。据赵振营介绍,该内容中最大的亮点是严查流程外隐性超审限,缩短审限外案件运转期限;针对律师和当事人反映的上诉案件卷宗移转慢、文书送达、鉴定、执行等环节拖延,效率不高,诉讼难等影响审判效率的焦点问题。通过对法官超审限方面的严控、严查,使诉讼过程中的“慢车道”变为“快车道”。

加强执行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只有把举措真正落地、落实到位,才能形成执行的良好作风,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赵振营说。

【相关看法】看在眼里、学在心里、用在工作里

对于市法院践行的种种举措,法官、律师、当事人、代理人感触最深。市法院工作了10年的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副庭长杨琼说,现在的工作状态就是加班加点加时,恨不得24小时都在工作岗位上。

杨琼说:“用一个字描述现在,就是忙;两个字,很忙;三个字,非常忙。对于近年来法院的各项举措,我也是看在眼里、学在心里、用在工作里。”

“从审判效率上来说,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审理,时间缩短了一半。过去对一个案件进行二审,需要两个月的时间,甚至更久,而现在1个月内就会完成。感受最深刻的还有法院执行力度、方式更加强硬。去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因借贷问题产生纠纷,在庭审时互相谩骂、打架,我们多次劝阻均无效,只能对他们以扰乱法庭秩序而进行强制制止,最后按照规定处以相应罚款。现在的法庭秩序好了很多,无理闹访缠访的也少了。最后一点,就是今年元月开始实行的法官宣誓制度、以及去年已实行的证人宣誓制度,使人们从心理上对法院庭审重视起来。曾经有一位证人来作证,按照程序让其进行宣誓,宣誓后证人不愿意作证,后离开法庭,这就是宣誓制度在心理和道德上对大家都有个约束以及敬畏感。而法官宣誓制度也让我们法官起到了表率作用,让当事人对我们有一种信赖感,让案件审理更加公平、公正。”杨琼告诉记者。

我市一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对于法院的新常态以及变化,作为代理人也是深有感触。过去我们总会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出结果,一直催促庭审法官。现在还没到我们询问的时候,法院工作人员就打来电话告知案件已审理完结。我还惊讶,速度这么快。”

【以案说法】连保全带调解 用了两天结案

案例:原告马某与被告某公司、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2月24日立案并进行了审理。案件审理中,因被告向原告马某借款500万元,到期不还。原告起诉请求被告偿还借款500万元及利息100万元,违约金11000元。最终两人达成庭下和解,该案于2014年12月26日结案。

杨琼法官分析说,按照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案件在立案1个月后开庭,6个月结案。而这个案件连保全带调解仅仅用了两天时间,达到了审判效率高,社会效果良好。

正常审理过程是法院收案后,当事人如果申请保全并提供担保,法院印制保全裁定,到相关部门采取保全措施,同时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一个月左右后开庭,开庭后承办人阅卷并制作审理报告,形成承办人意见,之后承办人向合议庭汇报,合议庭进行合议,形成合议庭意见后,制作裁判文书向当事人送达。而此案做法是,法官于2014年12月24日收到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保全申请,12月25日法官就向领导汇报,该案件符合保全条件,于是印制了保全裁定。12月26日,法院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保全裁定,到地方对被告的股权进行保全,并当天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进行调解,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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