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义马法院念足念活调解经

  发布时间:2009-11-11 15:00:3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义马市人民法院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事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念足念活调解经,今年元至十月份,义马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超八成,位居全三门峡第二名,其中该院民一庭调解率达94.8%,且连续七个月位于全三门峡法院系统各院庭第一名。调解从根本上息诉止纷,节约诉讼成本,真正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平安、和谐,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该院通过研究学习、总结、借鉴他人经验,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有效的调解制度。大力践行审前、庭中、庭后调解,通过规范化的调解,扭转了当事人对法院调解“久调不决”、“强行调解”等不良印象,使法院的诉讼调解一改以往“民间调解”的传统形式,而使之成为更具有规范性的诉讼调解。

    一是提高对诉讼调解的认识、强调形象公正。民事调解以往被戏说成“搅稀泥”,法庭和法官被调侃是“和事老”,不少办案法官曾一度对民事调解存有顾忌和偏见,认为巡回办案不严肃,改革走回头路。该院从更新思想观念抓起,深入开展民事调解实务研讨,引导法官们在思想上、舆论上为民事调解正名:调解方式结案既符合“和为贵”的民族传统价值追求,又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现代当事人主义司法理念,是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审判!特别对发生在乡村的案件,当事人多为亲朋、乡邻,很多官司只为“争一口气”,法官要平纷止争、案结事了,必须把调解工作贯彻到审理的全过程。为了使办案法官真正不当无原则的“和事老”,不再将调解工作庸俗化为滥调、硬调、久调不结的“和稀泥”,强调要印象公正:不能从言语、动作上对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表现出热情,不能让另一方当事人产生合理的怀疑,不能把自己的情绪带入案件调解工作中。

    二是主动调解、 耐心做思想工作,不能怕麻烦。“你们同意调解吗?不同意我就下判了。”这种被动应付式的法官问话在该院的法官办案中是禁止使用的。许多法官在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时形成这样的共识:“无论当事人是否愿意,法官主动调解,有利于调解成功!”;“调不够三次,不写判决”,“法官找当事人说好话不失面子”等。该院放手让办案的法官们积极主动地开展调解工作,并且“耐心”当头,反复引导当事人分析利弊,打消不切实际的念头。该院民一庭明确规定:“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法官就要做出100%的调解努力!”,“审判长、庭长没调解过的案件不能判决”。

    三是尊重习俗 ,情理法并重。“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是重地缘、人缘关系的传统习俗造成的,法庭对找上门的说情人,想堵也堵不住该院的法庭干脆来个“反客为主”,通过耐心说服“说情人”,进而由他们去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有时委托双方的“说情人”共同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由法庭依法审查、确认,如此一来,发挥了“说情人”的正面积极作用,许多受说情风、关系网干扰的棘手案件反而迎刃而“解”了。

    四是拓宽调解思路、用足调解政策、采取多种调解方法。针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事件,采取针对性调解策略,分门别类,该委托调解则委托有关单位调解,该协助则协助调解,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则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调解。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75348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