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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改革管理创新提质效 新常态鼓干劲创新高

  发布时间:2015-04-13 14:55:40


    2014年,渑池县法院在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和指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之上、宪法法律之上的指导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在全县人民中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整体工作在全省163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5位,审判质效排名第9位,连续两年蝉联全市法院第一,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法院”荣誉称号。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渑池县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02件,审结、执结3116件,结案率88.98%,比上年的85.26%上升3.72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1%。

    (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一是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审结刑事案件347件,判处罪犯527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惩治“醉驾”犯罪,39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处刑。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在对36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同时,依法发出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面发挥司法调解的职能作用,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事案件807件,调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件,和解执结案件113件,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审结各种民商事案件1900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金额1.85亿元。通过诉讼和非诉方式,为破产企业清收外欠款7000余万元,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选派部分法官担任企业联络员,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化解涉企纠纷165件,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全年审结农民工工资案件128件、执结71件,结案标的总金额760余万元;深入开展“保护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审判活动,审结涉及“三留守”人员的婚姻家庭、继承、债务等案件273件,促进了家庭和睦。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合法借贷,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39件,并以案讲法,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全年先后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2份,促进了依法行政。三是加强执行工作,继续解决执行难。在省电视台公开曝光69名“老赖”,对抗拒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4名被执行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判处刑罚。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9件案件的执行过程进行见证,既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解决执行难的关注。全部执结347件,部分执行351件,执结标的总金额4800余万元。四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坚持院长接待日和带案下访相结合,进一步畅通群众涉诉信访渠道。落实涉诉信访“责任倒查、终身追究”和“三见面,五到位”等制度,扎实做好信访案件的苗头排查、人员稳控和问题解决工作。在开展化解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对排查出的58件信访案件一一办结。

    (二)队伍建设特点鲜明,争先创优氛围浓厚。先后涌现出以王志民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干警。王志民多次见义勇为、救助他人,十多年如一日敬业奉献,被誉为“雷锋式的优秀法警”,其事迹经中央和省市各级主流媒体报道后,先后被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市委杨树平书记、郭绍伟副书记、县委张松林书记的批示。一年来,法院以王志民等人为榜样,深入开展“学身边先进,为法院增光”活动,先后涌现出月办案标兵65人次,年办案标兵5人,3名干警年结案超过150件,10名干警年结案超过100件。全年共有8项单项工作、6个部门和17名干警受到省高院、市中院和市、县的表彰奖励。

    (三)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推进司法改革。改革立案方式,变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分别立案的“双轨制”为由立案庭统一立庭的“单轨制”,理顺了立案工作机制,方便了群众诉讼。创新法律文书送达模式,试行“集中送达”制度,提高了送达效率,缓解了“送达难”。 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以主审法官工作室和执行长工作室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优化了人员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年7个民事主审法官工作室审结案件1653件,4个执行长工作室执行案件698件,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17.3%和48.6%。二是加强司法管理。把审判管理作为司法管理的核心来抓,扎实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卷宗质量、重点案件“四评查”工作,先后评查庭审29案,裁判文书1798份,卷宗2150案,重点案件39件,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渑池法院审结的一起刑事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强化审判关键节点管控,开展隐性超审限和3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了个别案件“久拖不决、不执”和审判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好审判质效月通报和讲评工作,对当月结案数量多、积分前五名的法官授予“办案标兵”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了干警执法办案的积极性。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扎实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年在《河南法院网》直播361起案件的庭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187份,通过网络向社会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及判决理由,增进了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加大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院内LED电子显示屏,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公开案件诉讼收费、庭审法官和审判进展等情况,公开案件执行的程序、措施、进度和执结方式等信息,防止了审判和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746件,彰显了司法民主。四是完善司法服务。建成标准化的诉讼服务中心,科学设置服务窗口职能,配强工作人员,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职能的发挥,切实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29名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12万元,为92名困难群众发放执行救助基金20万元,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四)教育活动效果明显,法院形象大力提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法院活动特色,紧密结合司法作风实际,做到 “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坚持精选学习篇目,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夯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进千家帮万户”走访了解、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自身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查摆和剖析。在办公楼前设置醒目的“便民服务台”,向群众公布全体干警的职务及联系电话,便于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活动期间,先后制定了22项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整改措施。该院活动中的做法得到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夏杰,省市联合督导组组长倪豫洲等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五)牢固树立监督意识,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坚持认真负责地向县人大报告年度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立案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贯彻县人大决议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任免工作,对人大、政协会议交办的1件建议和1件提案、县人大常委会批转的5件信访案件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和委员反馈。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57件、参与调解14件、见证执行9件、听证信访案件处理2件,对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张桂珠关注并旁听的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依法调解、圆满执行,增进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5年工作展望

    2015年,渑池法院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四个“新”。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在依法保障全县中心工作上有“新作为”。二是坚持为人民司法,在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上有“新成效”。三是坚持开拓创新,在深化法院改革、推进严格司法上有“新突破”。四是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在提高队伍素质、改进司法作风上有“新举措”。

    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新的一年里,渑池县法院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平安渑池建设、依法保障县域经济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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