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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认真落实司法宣誓制度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5-04-21 10:10:33


    为深入推进司法公正,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陕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中院关于诉讼宣誓制度的相关规定,将诉讼宣誓程序纳入规范化常规化管理。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推进司法宣誓制度的进行。二是由各相关业务庭主管领导亲自定期向院长汇报诉讼宣誓制度的推进情况。三是由院监察室采取现场督查查看庭审录像资料等措施进行督查落实。通过以上真抓实干措施的实施,诉讼宣誓制度在我院进展迅速,效果明显,宣誓率达95%。近两周以来,该院开庭审理的所有民事案件30余件以及刑事案件中的证人均实行了诉讼宣誓。

    诉讼宣誓制度的推行,不仅引导了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遵守诉讼秩序,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还进一步加大了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防范、甄别和惩治力度。同时法官在庭审前宣誓,也有利于加强法官的自律意识,促进法官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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