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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宣教科科长陈华荣膺三门峡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发布时间:2015-04-30 16:58:02




    4月30日上午,在三门峡市庆“五一”表彰大会暨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报告会上,湖滨区法院宣教科科长陈华被授予三门峡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陈华自1984年9月到湖滨区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民事庭、办公室、刑事庭、执行庭(局)、司法警察大队(局)、行政庭、审管办、宣教科等八个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司法警察、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科长。无论在哪个部门,他都是干一行爱一行。由于他工作作风扎实,为人正直热情,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院里评为办案能手、训练标兵、先进个人、优秀党员;2013年被省高院评为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获得全市政法综治优秀新闻奖二等奖;被河南法制报评为2013年度、2014年度优秀通讯员;被区委宣传部评为2013年度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今年3月被湖滨区委、区政府表彰2014度“美丽湖滨”建设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今年3月17日,陈华去郑州出差途中,在郑州火车站奋不顾身跳下站台成功从铁轨上救起一名三四岁的男孩,当场赢得男孩家人和围观旅客的一片赞誉。同时也引起了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及媒体记者的关注,人民日报、中国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和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文明网以及当地三门峡日报、黄河时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等全国上百家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媒体纷纷予以报道、转发,广大读者、观众和听众及社会各界纷纷对陈华予以赞誉,认为法官陈华同志是大家学习的榜样,是当代法官群体的缩影。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等上级法院领导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并号召法院干警学习宣传和大力弘扬陈华英勇救人的先进事迹,传递法院正能量。

    在4月28日的湖滨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上,陈华做了先进事迹报告。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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