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陈启超、白雪、朱瑞丽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新闻媒体10余人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视察、见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第一个工作日立案登记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立案登记制改革进行了座谈。
市中院院长梁维介绍了立案登记制情况后,指出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行政起诉、刑事之诉、初次申请执行和国家赔偿的案件一律接收诉讼材料,当场登记立案;但立案登记制改革并非鼓励老百姓人人都去打官司,法院要在发挥审判功能的同时,将进一步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座谈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就新形势下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将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应该采取何种新举措,进行了探讨交流,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常务副院长李主臣、副院长孙本立,办公室、立案一庭、宣传处负责人等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