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真情诠释着职业的神圣,他用行动捍卫着警徽的庄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有人说,能把平凡的事情坚持做好,就是不平凡的。他,就是这样的人……”6月26日下午,随着主持人热情澎湃的介绍,第五届渑池县十大杰出青年、渑池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张治军阔步走上颁奖台——这是渑池县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大会上的一幕。
面对采访,张治军一时不知从何谈起。他特有的军人气质和警察风范是他鲜明的特色,谈及此,很快,话匣子便打开了。
现年38岁的张治军,1989年3月入伍到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七支队,先后任六中队军械员兼文书、班长;后进入武警北京指挥学校学习,毕业后任武警北京总队第七支队排长、副连职战勤参谋、正连职助理等职务;期间,多次被所在部队评为优秀军械员、优秀机关干部;1990年3月被北京市崇文区授予学雷锋标兵,1995年10月荣立个人三等功;1999年9月转业到渑池县法院工作,先后多次被法院系统评选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12月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司法警察;2007年12月被授予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所在警队连续七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司法警察大队,并记集体三等功……
一连串的荣誉说起来很顺溜,但这却凝聚着张治军多少心血和汗水。
他说:“在执行和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申请执行人割剜的、被执行人喝农药的、被拘留人家属心脏突发的、老人横泪求情的、异地执行遭群体围攻的等等,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面对困难,面对压力,自己要求自己必须要冷静处理,妥善解决,必须要把每件事情处理到完美状态。”
张治军为了使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在执行中凡是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他都留意记录在案;凡是当事人提供的线索都汇集成册、入档存卷。他坚持“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这一原则,在依法用足用活各类执行手段的同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如一次他与其他同志一起依法将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郭天营拘留。但拘留期间各类情况骤然而生:权利人孟宪明死亡,其兄孟宪义赴京上访,答应为被拘留人郭天营预支工资的包工头突遇车祸,郭天营妻子因上山借钱被滚石砸伤入住医院欠费停药、家里撇下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面对复杂的局面,张治军一方面将孟宪义从京召回,一方面将郭天营从拘留所提审,在办公室双方都以无耐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做出于次日提前解除郭天营拘留、由其在三日内想法凑齐一万元的协议。当张治军送走信访人孟宪义和带着两个小女孩回家的村干部后,已是夜色朦胧,他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类似此类案件不胜枚举。
张治军结合平时工作经验,还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工作的新思路,先后撰写了《浅析司法警察改革之我见》、《债权凭证的冷思考》等理论性文章20余篇,并及时总结渑池法院在司法警察改革中取得的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同时,他对如何处置突发事件、如何搞好强制措施工作也很重视,在去年省高院到该院进行司法警察标准化单位验收时,对其制订的值庭、看押、押解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表示了浓厚的兴趣,纷纷将预案复印后带回各自单位作为参考。他多次撰文为司法警察改革提供合理化建议得到了总队、支队领导的好评。
“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阵之时,则忘其亲;临鼓之时,则忘其身。”张治军说:“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这是他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因为他想,年青人精力充沛,是人生干好工作的黄金时段,不能虚度年华,要在拼搏和奉献中实现人生的价值。
张治军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将自己的工作以及感受进行了详细的总结。打开他的博客,一篇篇工作感言,还有心情小记、人生哲理等等,他丰富的内心、勤奋的品质和进取的精神已淋漓地彰显无疑。
几年来,他承办了大量的疑难案件,同时,肩负着协助大队长完成调警、值庭、处置突发事件,强制措施实施以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他不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而敷衍塞责,对待每一件事都用心去做。先后执结各类执行案件831件,执结标的额达1810万元,采取强制措施拘留人员76人次,搜查50多次,查扣车辆26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30余次,参与执行死刑任务18次,
由于心系百姓,几年来张治军数次收到锦旗、感谢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他常讲:“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他说,做为一名司法警察他无怨无悔,愿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为警徽增光添彩。
张治军用庄严的警徽宣告:有一种道义叫正直,有一种荣誉叫民心。
司法警察的人生道路注定充满艰辛和坎坷,但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审判工作的神圣使命将永远激励着他勇往直前,用青春、热血和忠诚书写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