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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个到位” 严格依法执行

  发布时间:2015-06-11 08:48:58


    近日,陕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李金财等44件申请执行劳动争议案件,由于执行干警严格落实《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规范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措施到位、执行程序到位、结案方式到位”三到位原则及我院执行规范中提出的执行措施、执行程序、结案方式和思想工作“四到位”原则,经过近一周的紧张工作,在穷尽执行措施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下,获得申请人的理解,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5年4月至5月份期间,陕县法院受理了44件申请执行陕县融通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受理后,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落实到承办庭室并责任到执行长,严格按照三中法(2014)6号文件要求,首先将44件案件合并执行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然后到工商部门查阅陕县融通公司的企业注册等相关信息资料、到执行查控网上查询该公司的银行账户情况、到三门峡市车辆管理所查询公司车辆信息、到国土资源局查询公司用地情况和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查询相关企业信息。经查,该公司无环保达标、无土地使用证、无生产许可证,暂属“三无企业”,企业名下亦无车辆及银行存款,建厂用地及项目等相关手续处于进一步办理和完善中。执行过程中,又查明该厂法人孙某某因经济问题已被三门峡市公安局涧南派出所立案刑侦且被关押中。执行干警到公安部门落实相关情况时,其反馈情况为该企业暂无财产,外债经群众举报将近2800万元之多,更多情况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综合执行过程中掌握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及时向院领导及案件申请人释明情况,并决定依法采取查封厂区办公楼等相关执行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当执行干警冒着炎炎烈日在厂区进行查封时,案件申请人也陆续到达现场,办案干警即向众多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出示相关调查材料,申请人表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体谅和理解。在未领到申请标的款及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众多申请人同意并自愿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申请,同时签订了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结案证明,使该44件申请执行劳动争议案件在短期内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本次执行程序虽然终结了,但我们执行干警绝不会因此而放弃该案件的继续执行,并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将会立即恢复对本案件的执行,直到把申请人的血汗钱全部追回为止。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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