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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受理一民间借贷纠纷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5-06-12 16:45:54


    备受峡市人民关注的被告人王某伟故意杀人案有了新进展,2015年4月20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伟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同日受理此案。

    被告人王某伟原系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商业银行磁钟支行行长,被害人张某珍系经营六家企业的企业家。

    2014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伟与被害人张某珍因经济问题不断产生矛盾。2014年9月6日中午,被告人王某伟约被害人张某珍到三门峡市湖滨区虢国路某茶社吃饭,期间二人谈及双方经济账目问题再次产生矛盾,被告人王某伟持随身携带的斩骨刀朝被害人张某珍头部、项部、手部等部位连砍二十余刀致被害人张某珍当场死亡。后被告人王某伟驾驶摩托车到三门峡市公安局崤山分局投案。

    被害人张某珍的近亲属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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