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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几点做法

  发布时间:2015-06-15 08:41:08


    党的十八大以来,三门峡中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责任追究等方面着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在行动上。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明责知责,促进“两个责任”记在心上

    为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有力,市法院找准突破点,从学习“两个责任”理论文章、召开“两个责任”专题会议、交流“两个责任”经验做法三个方面下大气力在认识上提高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和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意识,力求以思想上转变促进行动上转变。

    一是学习“两个责任”理论文章。今年以来,市法院一直关注各大媒体对中央关于“两个责任”决策部署的报道解读,适时组织法院干警学习,不断造浓学习氛围。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市法院迅速组织开展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理论文章活动,要求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带头学,作表率,结合自身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

    二是召开“两个责任”专题会议。为分清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的职责范围,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分工并认真落实,我院多次召开了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学习会、座谈会,党组书记参加会议并听取意见,并对全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出要求和部署,要求党组和纪检组结合本院实际,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执纪办案,落实责任追究,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在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上能够创出特色、转出成效。

    三是交流“两个责任”经验做法。为进一步加深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理解,市法院纪检组在全市法院开展“一把手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活动,要求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对照中央提出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五个方面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五个方面的内容,谈对落实自身责任的认识,谈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打算。同时,在市法院自办刊物《审判通讯》、《法院信息》上开设“两个责任论坛”栏目,择优刊登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及纪检组长谈落实两个责任的文章,宣传报道全市法院落实“两个责任”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截至目前,已收到来自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及纪检组长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经验体会文章12篇,为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营造浓厚氛围。

    二、履责尽责,保障“两个责任”扛在肩上

    “两个责任”的提出不能只从口出,也不能仅在纸上,更应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市法院党组和纪检组迅速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到位。

    一是划清一条界线。市法院制定和印发《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和《纪检组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职责》两个文件,明确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用人责任、预防责任、保障责任和示范责任等5个方面责任具体内容;纪检组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责任、监督检查责任、整肃作风责任、惩处腐败责任和自身建设责任、教育预防等6个方面责任具体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更明确,内容更具体。同时,纪检组下发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2015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任务分解》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分工》两个文件,将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细化为5大项61小项,明确责任领导的岗位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更加具体化。

    二是搞好两大保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市法院党组从大局出发,为纪检组提供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迅速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今年全市法院共遴选8名有办案经验和能力的干部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另一方面,全面理顺基层法院纪检组工作职能,明确纪检组长在党组分工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将主要精力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同时,党组优先为纪检组配齐办公场所和设备,全力支持纪检组工作,从人、财、物各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落实三项主业。面对当前反腐形势和上级要求,市法院纪检组紧紧围绕教育预防、查办案件、监督检查三项主业,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利用好廉政教育中心、廉政文化示范点等多个载体,送廉文、讲廉课、品廉意、践廉行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廉政教育成果;实行组织基层法院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支持和督促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办腐败案件,确保形成合力,迅速取得突破;通过工作调度、半年总结、现场督察、案件督办等方式及时调度基层法院办案情况及进度,有效地推动了基层法院办案的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市法院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件,结案3件,处理违纪人员4人,较好地发挥了纪检惩处腐败职能和威慑作用。

    三、问责追责,督促“两个责任”抓在手上

    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严格的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督促各级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市法院从完善体制机制、开展约谈交流、创新考核办法三个方面,把“两个责任”抓紧、抓实,促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倒逼“两个责任”。不断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党组和纪检组对干部的双重监督。市法院纪检组在发现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的同时,要求单位“一把手”对其进行监督和教育,及时挽救了一批存在“小节”问题的干部。建立和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查清党员干部违纪事实,给予相应处理,又要查清各级领导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严厉进行问责。

    二是开展约谈交流,推动“两个责任”。市法院党组书记作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6月上旬,市法院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对全市6个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市法院20个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了解各单位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就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组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是创新考核办法,激励“两个责任”。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将“一岗双责”延伸到基层,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创新考核办法,组织党组成员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主体责任重点考核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推进源头治理情况、坚决反对腐败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创新工作5个方面。监督责任重点考核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纪律监督情况、深化作风监督情况、强化履职监督情况、查办腐败案件情况、开展警示教育情况6个方面。根据年度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单位,并在全市法院通报。对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不达标”的单位,在全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中取消其评优资格。领导干部个人的民主测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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