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推行民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6-15 15:55:39


    近日,湖滨区法院出台《民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解决民事审判中疑难问题,交流办案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并起到提交审委会研究案件的前置过滤作用。制度实施一个月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讨论案件6件,提交审委会研究案件1件,与去年同期8件相比,减少审委会讨论研究案件率83%。

    一是明确民事审判庭六名主审法官为联席会议成员。选定其中一名法官为召集人,实行双周例会制度,主管院领导、审管办、立案庭列席会议;二是确定其作为审判业务的常设咨询机构,在审判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针对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的参考意见或建议;三是规范讨论案件程序。案件合议庭成员列席会议,充分阐述合议庭意见和理由,召集人归纳联席会议意见,供合议庭参考;案件如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应附民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记录;四是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或建议具有相对约束力。供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参考,合议庭评议意见未采纳民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或建议的,应向主管院长说明理由,由主管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93737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