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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省法院工作坦诚进言献策

  发布时间:2009-12-09 21:06:05



通报情况座谈会在三门峡中院召开


河南省高院孙振民副院长通报情况


代表、委员们发言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12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振民一行受省法院院长张立勇的委托,到三门峡中院,与在三门峡市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座谈,征询代表、委员对全省法院2009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泽中,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社军,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发荣,党组成员朱路线参加了会议。  

    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听取了全省法院2009年工作情况通报后,对全省法官办理了大量案件为和谐稳定发展所付出的辛劳给予充分肯定,对省法院为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所做的一系列创新之举如裁判文书上网、推行社会法庭等给予高度评价,称赞省法院工作强力推进,成效突出。同时对省法院敢于正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的做法和精神深表赞赏,对法院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以及法官职业保障等坦诚地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代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局长孙玉民谈到:法院的形象、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都是通过法官的具体司法行为体现出来的,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有具体而明确的要求,不能仅体现在形式上。要加强对法官的教育、管理、考核、监督以及违法责任追究,提高法官的薪酬待遇,要使人民群众从法官的身上看到法律的神圣、国家的尊严。

    省政协委员、三门峡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三门峡市委主委、三门峡市体委主任张景林谈到:重视法官队伍建设是全省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加强。涉法涉诉上访不宜作为评判地方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性标准。对法官的待遇、职业保障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对无理缠诉、闹访者要引起重视,要使群众真正领悟到法律的尊严。对法官的人身安全、物质保障等亟待加强。“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律意识”的表述中将法律意识摆在最后不妥。

    省政协委员、三门峡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孙宗会谈到:法院的司法工作体现了人民性、公正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对司法理念要有正确的把握,原来照搬西方,现在又一味强调适应性,不能走极端。强调领导和监督但不能妨碍司法的独立性。法律观念一定要在前,法院依法公正办案、维护法律的尊严的根基不可动摇。把是否上访作为衡量办案效果的硬指标是不合适的。对无理闹访者要严厉打击,不能使法律受到亵渎。法院开展的活动不要多而不实,否则事倍功半,劳而无功甚至引起反感,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法院判案很多,工作量太大,物质保障一定要跟上。

    省政协委员、三门峡市第四中学校长鲁桂杰结合学生教育的情况谈到,现在的学生多是独生子女,难以管教,建议法官多到学校给予法律指导,结合具体案件讲解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振民听了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谈话后,表示监督法院工作就是支持法院工作,对各位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希望代表、委员们继续关注监督全省法院工作。法院要及时给代表、委员们通报工作情况,为代表、委员们进行监督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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