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6月份接到陕县委政法委、陕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警灯闪烁保平安”城区夜间巡逻工作的通知后,陕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且安排法警大队具体实施此次活动。接到任务后,法警大队在保证正常的庭审和执行工作的同时,及时组织警力开展“警灯闪烁保平安”活动。
自6月份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全体执勤人员在白天辛苦工作后,夜间仍然准时坚守在各自的执勤岗位,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6月27日晚9时许,在卧龙街与永乐街交叉路口执勤点,有一名过路的老人晕倒躺在路边,执勤法警刘绍宾、吴邦军、牛玺立即赶到现场,当时下着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执勤法警刘绍宾、吴邦军、牛玺,并试图询问其家庭住址、家里联系方式等情况,但此时老人因其意识模糊、吐字不清,询问过程并不顺利。此时老人的电话响了,吴邦军接过老人电话,发现是老人的丈夫打的,执勤法警给他说清了地址,并请他尽快赶过来,10分钟后老人的家人赶到了现场,及时给老人服用了速效救心丸,几分钟后老人意识清楚,执勤法警在他家人的指引下,将该老人安全送回了家,老人的家属激动万分,并向执勤法警真挚道谢。
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警灯闪烁保平安”活动以来,陕县人民法院法警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服务民众,为打造平安先进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大局稳定做出自己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