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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四项措施引导当事人诉讼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12-15 08:42:21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积极运用法律释明引导当事人正确进行诉讼,将释明活动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判决后自动履行率,降低了案件的申诉、申请再审和发回改判率。

     一是在庭前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向涉诉群众提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帮助群众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切实履行释明职责。  

    二是针对有的当事人文化素质、法律水平偏低,不能充分理解书面释明的内容的情况,耐心向当事人作出口头解释与说明。

    三是在庭审中积极引导当事人如何围绕庭审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证,及时捕捉案件调解突破口,随时发现调解可能随时进行调解。

    四是庭审结束后向当事人送达裁决文书的同时,就有关申请执行和上诉等事项进一步作出解释说明,同时所有裁判文书均注有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条文的具体内容,加强了法律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提高了案件服判息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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