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7日上午,三门峡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民三庭庭长王亚萍等一行三人到渑池法院调研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并与人民陪审员代表进行了座谈。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部分党组成员和干警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茹育俊从渑池法院人民陪审员组成、陪审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做了详细的汇报,与会的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对陪审工作中的认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在听取汇报和大家的意见建议后,李红伟副院长充分肯定了渑池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经验做法和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针对该院工作特点,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工作要广泛化。人民陪审工作是司法民主、司法廉洁、司法公正的体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让所有陪审员更广泛地参与到法院的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其“审判员、调解员、信息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起法院良好的对外形象。二是管理要规范化。坚持做到“三结合”: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相结合,进一步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区域性管理和综合性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参与量;人民陪审员工作和社会法官相结合,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三是陪审制度要专业化。一方面要根据案件需要,选任一些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另一方面要坚持沟通经常化,通过搭建人民陪审员微博、微信平台等方式,强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之间的沟通、学习。
最后,李红伟副院长又重点部署了两项工作:一是工作上要抓亮点。对于一些探索性、创新性的做法可以在一些典型的个案进行尝试、体现;二是宣传上要善于总结,要加大人民陪审员先进事迹、陪审工作经验做法、法院陪审制度等的宣传力度,提高陪审员的职业尊荣感,促进人民陪审工作。
党立新院长表示,渑池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今后工作中,将借鉴灵宝、湖滨等兄弟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好的做法,建立人民陪审员分片管理机制,同时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和退出制度,做好人民陪审员与诉前化解、社会法官等工作结合,切实推进陪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