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三门峡中院审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阳光透明

  发布时间:2015-07-24 18:14:26


一直以来,罪犯减刑、假释工作都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公众对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如何改造、如何认定悔改表现等问题都有很大争议。7月23日上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5年度三门峡法院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工作情况并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三门峡中院审监庭庭庭长李占通向媒体介绍说,2015年,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减刑假释案件419件,已审结419件,公开开庭率100%,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率为100%,审限内结案率100%,公开宣判率100%。目前三门峡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件,已经结案4件,其中准予暂予监外执行3件,不予暂予监外执行1件。

李占通庭长说,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前“双公示”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以及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审理制度,选择有代表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观摩评议,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将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向社会发布,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传递司法正能量。

责任编辑:教育处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94322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