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院长审案,呈现四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5-07-29 18:02:35


    7月29日,在三门峡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郭坤抢劫、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这次庭审中,市中级法院院长梁维亲自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开庭断案。这次庭审呈现四大亮点:

    亮点一: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精神

    法院院长首先是一名法官,法官审理案件是其本职工作。院长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是院长、庭长办案理念的真正落实。不仅能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还能使院领导了解审判中工作的最新动态,带头钻研审判业务,也能对其他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亮点二:充分尊重与保障人权

    首先去犯罪标签化:被告人郭坤出庭时着便装受审,不穿马甲、不剃光头,在保障庭审安全的前提下,被告人不带戒具,严格落实了河南高院“去犯罪化标签”规定的要求;其次庭前向被告人送达了诉讼权利告知书,当庭再次释明诉讼权利,给予被告人充分的自我辩护机会,以及控辩双方法庭地位平等等,充分体现尊重和保障被告人人权的司法改革与进步

    亮点三:证人、鉴定人出庭并宣誓,彰显程序正义。改变了以往证人出庭率低的“痼疾”

    这次庭审2名证人,1名伤情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对证人交叉发问,进一步核实证言的真假,这是案件查清事实、彰显程序正义的关键。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站在法庭,面向国徽,左手按置在宪法上,右手举起庄严宣誓。对于查明事实真相和保证诉讼过程的客观公正具有重要的作用。

    亮点四:贯彻罪刑相适应刑事原则,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本案在闹市街头使用枪支、斧头暴力抢劫宝店财物,数额巨大,并造成一人死亡严重后果,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各届广泛关注。法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重大刑事案件,充分体现了法院对此案的高度重视,同时,展现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94559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