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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骑车被挂倒 调解获赔化事端

  发布时间:2009-12-24 17:04:0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凌晨骑摩托回家的王某,在路上却飞来横祸,罪魁祸首并非疾驰而来的车辆,而是从路边水泥杆上垂下来的电缆线,王某被其挂倒,导致面、颈部多处受伤。近日,王某将共同使用该电缆线的三名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灵宝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有线电视台告上法庭,要求三名被告赔偿其损失。

    2009年9月30日凌晨,原告王某骑两轮摩托车沿尹溪路由北往南行驶过程中,被三被告共同使用的水泥杆上下垂的电缆线挂倒,致伤颈部、面部等,先后在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灵宝市城南医院治疗花费3000余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王某因受伤造成各项经济损失3000元,由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灵宝市分公司、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被告灵宝市有线电视台各赔偿原告王国新经济损失1000元。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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