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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院法警支队“四个强化”确保一起重大影响刑事案件庭审安全

  发布时间:2015-09-16 17:09:14




    9月15至1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2013.2.1”连霍高速河南三门峡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张根林等八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针对该案社会影响极大、群众关注度高、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多的特点,法警支队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了庭审安全。

    一是强化警务组织指挥。法警支队成立由支队长任组长的警务保障领导小组,将全体参战法警分为押解组、值庭组、安全检查组和外围处突组四个小组,小组长由副支队长和各大队长担任,做到指挥有力、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结合案情研究制定周密细致的警务保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并进行多次演练,同时将方案上报省高院法警总队批准执行。省高院法警总队警务室主任陈伟和督察支队支队长宋润哲亲临庭审现场对警务保障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强化警力装备配备。中院抽调法警支队、湖滨区、渑池县和陕县法院法警大队共44名法警,出动三台囚车、一台指挥车和一台应急车,严格落实押解警力配备规定,确保每名被告人由两名法警押解,押解、值庭法警均佩戴单警装备,做到警力及装备配备充足。同时启动重大案件公法联防联动机制,协调市公安局出动20名公安干警和10名武警对法院周边进行不间断武装巡逻,全力维护庭外良好秩序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三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首先,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对庭审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和庭审风险进行评估,做到早准备、早预防,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其次,抓住提押、换押、看管、安检四大重点环节,对被告人押解前、庭审和看管时进行人身检查,做到贴身押解、严密看管,坚决防止被告人串供、自伤、自残等现象发生;再次,对旁听人员及携带物品采取人工安检和x光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周密细致检查,坚决杜绝一切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确保庭审现场的绝对安全。

    四是强化法警作风养成。在两天的庭审过程中,全体执勤法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作风纪律养成,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防范意识,始终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始终做到警容严整、精神振作、动作规范,始终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充分展现了三门峡法院各警队开展技能大练兵训练的效果,树立了三门峡法院法警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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