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装备管理是用科学的方法、手段,通过有目标的优化配置组合,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必需的物力、财力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部门的工作集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于一体,基本职责包括法院的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环境秩序的规划、管理;办公大楼的管理、维修;各项经费、诉讼费管理;办公用品保障;车辆使用、维修、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维修等等工作。
近年来,随着中央实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法院系统政法经费保障标准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两庭”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各类业务装备配置水平和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信息化建设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保障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起到了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但同时,在装备配备水平、信息化建设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
一、目前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装备配备不到位。2011年,河南省财政厅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试行)》,文件规定的实施标准是基本、必备的最低装备标准。目前,我省基层法院推动落实标准已经三年,然而业务装备实际配备情况并不达标,主要是审判庭业务通用设备及派出人民法庭办案用装备缺口较大,尤其是摄像机、照相机、碎纸机、装订机、便携式计算机距离指导标准还很远,与标准化人民法庭建设配备标准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二)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一是领导重视不够。从文书上网到庭审直播再到“三同步两公开”,从远程立案、远程接访到远程提讯,从审判流程管理到数字化审委会,信息化融入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领导不知道审判流程怎么操作,足以反映出他们没有足够认识到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大部分基层法院的网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都是聘用,小部分由法院非专业人员兼职,只有个别法院设有专职的网管员。三是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信息化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设施建设,除了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需要大量的资金购置和开发外,还必须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套的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如:机房建设和综合布线。近几年通过中央政法装备专项补助,信息化网络设备装备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单位公用经费也仅能保障正常开支,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得不到解决,使得网络设备不能及时启用。
(三)专业人才相对匮乏。基层人民法院的装备管理服务是项日常事务性工作,长期以来的观念是做勤杂工作,只要简单地动动手、跑跑腿就行,不需要多高的素质要求。随着新技术、新设备广泛应用于人民法院后勤管理服务领域,信息化、网络化的管理方式,已越来越多地运用到日常工作之中,这给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法院综合信息管理、财务电算化管理、审判和办公大楼自动化监控管理;还有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审判楼维护、车辆维修、多媒体视频会议服务系统等等,专业化趋势越来越强,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单靠行政命令管理模式,靠人力的简单劳动,已无法担负起这一重任。
二、强化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的几点建议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要实现“保障有力,管理规范,基础扎实,服务到位”的目标,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构建现代司法行政装备机制,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更要注重提升软实力,逐步规范和完善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用长远的眼光来加强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的科学统领。
(一)进一步提高装备配备水平。按照《实施标准》和标准化人民法庭建设配备标准要求,结合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和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业务装备配备计划,合理使用经费,尽快补充业务通用设备,尤其是充实派出法庭装备,保证各法庭及派出法庭达到基本、必要的装备标准,为审判业务开展提供物质保证。同时,加强对现有办案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寿命,制定相应的分年度分批次更新计划,确保各类设备能够得到及时更新。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对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法院领导对法院信息系统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公开招录一批专业的网络管理人员,提高法院系统信息网络技术管理水平,以推动信息化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要求,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多渠道引进信息化管理专业人才,扭转当前装备管理队伍中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不合理的局面。比如引进会计师从事司法财务工作,引进信息专业人员从事网络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等等。同时,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组织教育培训、交流学习,了解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掌握新技能,拓展创新思路,造就一批“三懂二会”(懂业务、懂管理、懂协调,会电脑、会调研)的复合型人才,以提高装备管理职能,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
(四)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司法行政行为。通过建立健全经费管理、物质装备管理、后勤服务管理以及综合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行为。建立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司法行政工作运行、激励、监督机制,坚决防止铺张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杜绝不廉洁行为发生,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为促进法院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行政装备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