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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10-10 08:23:32





市法院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2

栏次

4

栏次

6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544.3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

一、基本支出

60

2777.19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支出

38

人员经费

61

1448.29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9

日常公用经费

62

1328.9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40

2948.4

二、项目支出

63

672.71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41

基本建设类项目

64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42

行政事业类项目

65

672.71

六、其他收入

7

0.45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3

三、上缴上级支出

6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

311.98

四、经营支出

6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

98.91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6

6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7

支出经济分类

7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8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71

3449.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9

工资福利支出

72

1067.51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0

商品和服务支出

73

1604.9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4

380.79

16

十六、金融支出

52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7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3

赠与

7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4

债务利息支出

7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5

68.81

基本建设支出

7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6

其他资本性支出

79

396.66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7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8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8

21.8

其他支出

81

23

59

82

本年收入合计

24

3544.81

本年支出合计

83

3449.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84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612.09

交纳所得税

85

基本支出结转

27

245.61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86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

366.48

转入事业基金

87

经营结余

29

其他

88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89

707

31

基本支出结转

90

268.22

3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91

438.77

33

经营结余

92

34

93

35

94

总计

36

4156.9

总计

95

4156.9



市法院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人员

经费

公用

经费

**

**

**

**

1

2

3

4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4

05

01

行政运行

1392.85

968.59

424.26

204

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74

711.38

362.71

204

05

99

其他法院支出

481

171

310

208

05

01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

279.49

279.49

208

08

01

死亡抚恤

32.49

32.49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98.91

98.91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68.81

68.81

229

99

01

其他支出

21.8

21.8




市法院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决算数

合计

369

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接待费

61

公务用车运行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小计

30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8

公务用车购置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审判法律规定的由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所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的由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审判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二)部门机构设置我院机关内设22个职能庭、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老干处)、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赔偿办)、行政案件审判庭(破产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技术鉴定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法警支队、基建办公室。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354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544.81万元,2014年初结转和结余612.09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34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9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8.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81万元,其他支出2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49.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2947.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费、差旅费、维修费、交通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79.4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家庭补助,死亡抚恤(款)支出32.49万元,用于我院干警去世死亡抚恤。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支出98.91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保险单位缴交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支出68.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扶贫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2014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主要原因:车辆维修费增长。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3年减少35万,下降8.6%,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标准,节约公车使用,降低招待标准或自行安排。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2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维修费超出预期。

决算数比 2013年增加39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车辆维修费增高。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61万元。完成预算的76%,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法院考核组、督察组、巡视组,全市法院庭审观摩活动、巡回审判活动、法律文书评比活动等。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接待标准。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66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八项规定开始显出控制成效,严格接待管理。

(三)2014年无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9.30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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