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为了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工作,采取“五要”工作措施,努力构建“准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有保障”的审判工作新格局。
一要准立案。要修订、完善流程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准确受理好每一起诉讼案件,切实把好审判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做到该立的及时立案,不推不拖,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对不该立案或立案暂时不具备的,做好法律解释,不予立案,坚决杜绝因把关不严造成不该立案件进行诉讼程序,造成以后审理和执行环节的被动。
二要精审判。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要确保案件质量,就要使办到的每一起案件都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实体处理正确,办案程序合法”。要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尽快扭转审判工作中案件数量“两降一升”、案件质量“三多一不了”、超审限严重等局面,确保案件质量。比如说,可以开展办案竞赛,提倡多办案,快办案,办精品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来营造重视案件质量工作的氛围。我有个考虑,可将2010年确定为我院的“案件质量年”,通过大家一年的努力奋斗,努力使我院案件质量初步呈现出“一升五降”的态势,即“调解撤诉率上升,上诉率、改判率、发还重审率、申诉率、信访率下降”。
三要强执行。执行是审判工作的归宿,是当事人权利最终实现的标志。如果一场官司打下来,最终生效法律文书“空调”、“白判”,成了一纸空文,就谈不上法律尊严,法院权威,司法就会失去公信力。我们要切实下大力气促进执行难问题的早日解决。完善执行工作机制。通过采取诉讼保全、立案前风险提示,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等方式,使执行与立案、审判等环节相互协调、相互衔接,为做好执行工作打下基础;要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分权制约、暴力抗法应对、委托评估拍卖等管理监督机制,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拓展执行方法,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新积案的形成。
四要重监督。要重视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监庭、质检室、立案庭、监察室等部门的审判监督职能。审监庭要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诉、抗诉案件,依法提起再审,对原审确有错误的,依法改判纠正;质检室要通过案卷质检,对发现案件实体和程序错误的,及时提起纠正意见,有关部门应当接受;立案庭要坚持定期对案件审限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督查通报;监察室在办理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时,对发现的错案线索,及时报告。尤其是要发挥院审判委员会的审判监督职能,要通过研究讨论案件,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做出决定,对审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通过发布案例指导等规范性文件进行纠正。
五要有保障。要加强法警工作,法警大队要认真做好人犯押解、值庭、财产保全、强制措施采用、异地办案等方面的警力使用工作,切实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有力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