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门峡市两级法院新收案件持续大幅增加,面对日益严重的审判压力,积极响应司法改革工作需要,三门峡市两级法院院、庭长积极参与审判,承办疑难案件、参与重大案件的合议,走上一条政务管理与司法审判工作并重,政务管理与司法审判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新的领导管理之路。
卢氏法院党组成员结案221件,仅8月一个月就办结58件,有一名党组月结案达15件。灵宝市人民法院要求要求院党组班子成员每月结案2件,庭长每月结案3件以上。渑池法院党组成员月均结案1件,要求党组成员每月至少办理诉前调解一件、审判一件。湖滨区法院庭长共结案3477件,月均结案22件。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月均结案6.8件,每月都有2名以上的副庭长办案标兵。
截至11月10日,我市六个基层院院、庭长共结案11934件,占基层院总结案数的60.36%。1-10月份中院庭长、副庭长结案1022件,占总结案数的34.95%。
三门峡中院院长梁维主审的“河南灵宝黄金大劫案”, 三门峡刑一庭庭长李立宏审理的义昌大桥爆炸案……两级法院院、庭长通过承办、公开审理疑难案件、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彰显着司法公正、给年轻干警传授着优秀的司法审判经验。
院、庭长带头办案有效的提高了两级法院干警工作积极性。院、庭长之间比办案数量、比案件质量;各庭比结案率、比办案标兵当选人数;干警之间比服判息诉效果、比调撤数。院、庭长带头办案具有显著的社会效果,现院、庭长已结案件调解率达52%,几乎无上诉案件。一方面具有优秀审判经验和审判技巧的院、庭长更能从法律和社会效果两方面综合把握审判,另一方面院、庭长的审判,更能从心里上说服诉讼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