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2015年11月23日上午三门峡市中院孙本立副院长带领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及部分干警,前往灵宝市法院督导立案、审判、执行工作。
灵宝市法院李军泽副院长汇报了灵宝市法院当前立案、结案、存案情况。孙院长听取了汇报,对灵宝市法院今年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同时对今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依法登记立案。临近年底,以往到年底不立案现象时有发生,要畅通立案渠道,坚持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情形发生,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做好诉前调解。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大量案件涌入法院,要积极开展诉前调解,设立诉前调解室,安排业务熟练法官,对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案件专职调解,化解纠纷,从立案源头分流案件,减轻审判、执行压力。三、加大审判、执行结案力度。科学调配审判资源,人人参与办案,各尽其责,对审判、执行案件量大的部门,合理分流案件至相对较少的部门,将综合部门有审判职称的人员编组办案,深挖审判人力资源,不断提高结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