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民,渑池县法院一名普普通通的法警。在案件执行中,有他的身影;在孤寡老人家,有他的身影;在群众生命受到安危的紧急关头,更有他的身影。就是他,不管平时还是办案途中,不管举手之劳还是千钧一发,都是毫不犹豫勇于出手。
他的见义勇为事迹被新华网、人民网和《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和《三门峡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先后被市、县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和首届“扶人英雄”等,2014年4月份,入选“中国好人榜”候选人。最高院院长周强、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和三门峡市委主要领导对他见义勇为的事迹给予充分肯定,分别批示向他学习。
2014年1月31日,农历大年初一,渑池县人民法院微信群“仰韶法魂”中的一条消息在众多拜年信息中格外醒目,受到了大家的特别关注。
原来,2014年1月30日,正值千家万户喜迎春节时。这天中午,王志民与干警张华、赵军博一起,到果园乡西村村执行一起民事案件。返回途中,在耿村煤矿耿杨铁路桥下急拐弯处看到一辆电动车摔在路旁,地上躺着一名男子。车辆穿梭,绕边而行,没有一辆车停下救人。王志民立即将警车停在路边,察看伤者情况。伤者满脸是血,不省人事,他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担心伤者昏迷过去,他擦拭了伤者脸上的血渍,不停地在伤者耳边鼓劲:“老哥,再坚持一下,救护车马上就到!”他和同事还紧急组织群众从附近抱来树枝,对现场进行了简单封闭,防止二次事故发生。“120”急救车赶到后,他又帮着把伤者抬上车,护送到医院。
其实早在2002年,王志民在英豪法庭工作时,就有过见义勇为的故事。当时他抢救了一名车祸受伤者名叫曾凡升,当曾凡升痊愈后和家人敲锣打鼓给单位送锦旗时,大家才知道那事。
后来在办案途中还发生过几次。
2013年9月17日,王志民下乡办案,在南阎国防公路上,看到一辆大货车侧翻到排水沟边,驾驶员被挤在车里。一个小伙子站在路边哭着拦车,但来往车辆均匆匆而过。他立即将车停到路边,展开营救。车门拉不开,他就赶紧拨打“119”,请消防官兵前来施救。等消防官兵把车门撬开后,他又帮忙把伤者从车上抬出来,背着送到“120”急救车上。抢救中,他的脚还扭伤肿了好长时间。如今,被救的汝阳县农民李佳林与“救命恩人”王志民成了好朋友。
2014年4月8日,王志民等人携卷宗到一煤矿办案,返回路过渑池县城住建局门口时,见一摩托车侧翻在地,一年轻人抱着满脸是血的小男孩,焦急地期待过往车辆能停下帮助他们,但均无果。他立即停车,将受伤男孩扶到车上,送到县医院,并垫付医疗费1000元……
王志民救人不是一次两次,单位的人都知道,由于工作的原因他经常下乡执行案件,路上凡是遇到受伤者就停下帮忙,从来不假思索也毫不犹豫,如今已成习惯。
王志民乐于助人的事儿更是数不胜数。刚参加工作时,他经常要外出送取文件等。路途中,看到摆小摊的推着小车艰难上坡,他帮着推;看到残疾的鞋匠拎着工具走路不便,他主动帮着提;看到深夜街头躺着的醉汉,他设法将他们送回家;18年来坚持每年春节前为老家村民换压岁钱……,以至于他只要上街,许多人见了他像见了好朋友似的打招呼。
新华街环卫工人刘明森的老伴焦百灵经常说:志民这娃真好,我亲眼见他帮我老头推过好几回车。有一回,我老头拉车上大坡,摔倒了。志民路过,赶紧把我老头扶起来,拍拍他身上的雪,帮他把车推到平路上。
孟祥煦至今难忘二十多年前他与王志民结缘的情景。那是1994年腊月的一个深夜,他参加完酒宴回家,连人带摩托车摔倒在会盟大道路边,胳膊也蹭破流血。想站起身,头晕得厉害,站不起来。天寒地冻,路不见人。心里发急又无奈。这时,王志民值完夜班往家赶,看到他摔倒在路边,赶紧把他搀扶起来。然后,一边推着他的摩托车,一边照顾着他,走了快一个小时,才将他送到家。不明情况的妻子数落起来:“你俩喝酒能喝到深更半夜?!”孟祥煦赶忙解释,我路上摔跤,是这个好心人把我送回来了。
在胜利北街开表店的王春祥,年轻时双腿因伤致残,谈起王志民,他肃然起敬:“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对‘公检法司’存在着敬畏感。可王志民非常平易近人。前些年,我每天摇着手摇轮椅去表店,一个人上坡的时候很艰难。志民只要路上碰见我,就主动帮我推车,一直推到店里,他还给我留下电话:‘以后有啥需要帮忙,你只管打电话。’我心想:有的干警见群众来找,恐怕被‘粘上’,躲还来不及呢。志民却主动给我一个残疾人留下电话,让找他,这说明他心地纯正,不怕群众找他、麻烦他。”
王志民对待工作更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学习业务,刻苦锻炼技能。他在工作中坚持“三勤”“三快”,即平时执行任务时,嘴勤、腿勤、手勤,问得快、跑得快、眼疾手快。同时,在执行案件时,既严格按照程序公正执法,又结合实际把握好度,做到人性化执法。
派驻英豪中心法庭工作时,他的理念就是“与其让当事人追着屁股找咱,还不如咱主动把案子办好,让群众满意。”
一位93岁的老太太起诉儿女不赡养她,法院判决俩子女每人每月付给老人300元生活费,医药费分摊。俩子女未履行,老太太申请执行。王志民拉上被执行人、旁观者到申请人家中,通过让他们相互倾诉心声,从而打消了误会。俩子女当场表示,以后会主动把费用送去。此后,王志民也利用休息时间经常到老太太家,帮她买菜或生活用品。现在,老人见了王志民就像见到亲人似的,非常开心。
近年来,王志民参与、协助执结各类执行案件近600多件,执结标的额2300余万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40余次,都圆满完成任务。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单位和上级评为“办案标兵”、“优秀法警”、“先进工作者”, 2002年度被评为三门峡市“优秀法警”等等,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司法警察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