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担任审判长对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荆某、孟某、孟某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旁听庭审。
孟某(已死亡)灵宝市故县安底金洞岔东12坑工人。2013年12月31日, 12坑在中华联合财险三门峡公司处为工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保险期间孟某在12坑作业时发生意外,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孟某的妻子荆某某和两个女儿向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索要赔偿遭拒,诉至法院。灵宝法院判令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00793元。一审宣判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不服判决,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梁维院长认真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对案件细节、双方存在的分歧及疑点问题进行详细询问,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在法庭调解阶段,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自愿、合法的原则,合议庭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对该案做进一步调解,最终当事双方以调解方式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据了解,此次庭审是梁维院长今年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第二起案件。此前,其曾担任审判长审理了灵宝“1.15金店抢劫案”。梁维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该案,以院长开庭的示范效应,切实提高了三门峡两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对扎实推进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认识,对深入推进此项活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