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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0-01-15 09:59:55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1月14日,在三门峡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泽中向代表报告了2009年全市法院积极探索的司法为民的新举措。

    (一)开展“调解年”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法院拓宽调解领域,大力加强民事案件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和解。加强全员调解,除主审法官组织调解外,合议庭其他成员、庭长、院长都积极参与调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注重全程调解,把调解工作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环节。把“调解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激励广大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全市法院以调解、协调方式结案6198件,实现了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两下降”的可喜局面。

    (二)推行“社会法庭”,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破解“案多人少”和“案结事不了”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尝试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分批试点,推行社会法庭工作,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聘请在乡村德高望重、热心公益、处事公道的群众担任社会法官,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伦理等,自主、自治协商调处矛盾纠纷。社会法庭以“最便民、最快捷、不收费、不结怨”的独特优势,开辟了纠纷解决的新途径,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信任。目前,全市法院已挂牌成立社会法庭59个,选任社会法官1079名,调处群众生产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纠纷412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司法便民。设立巡回办案点,定期到巡回办案点上门立案、巡回开庭、就地调解、开展法制宣传,并依托巡回办案点,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推行假日法庭。因故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出庭参加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向法院申请开设“假日法庭”。共利用假日法庭审理案件493件,利用假日进行送达、保全的案件达500余件次,开展法律咨询900余人次。通过“巡回法庭”和“假日法庭”审结的案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90%以上,受到了辖区居民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增强司法公开。2009年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成开通了新闻政务网站。截止10月25日,全市法院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除部分不宜公开外,均上网公开发布。裁判文书上网,增强了法官公正廉洁的司法意识,推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了法院工作水平的提升,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

    (五)落实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全市法院共筹集100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对72名刑事案件特困被害人实施救助。筹集70余万元执行救助资金,对96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实施救助。对156位涉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170余万元,真正使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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