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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不遗余力”推进院长、庭长开庭办案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12-08 16:53:39




    12月7日上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主臣担任审判长对原告汪进保、潘换针、王百忍(李雪英)与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陕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拆除及行政赔偿三案进行公开审理。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占云、法制办主任张耿、三门峡政府房屋征收办主任席学武出庭应诉,5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院长庭长是从优秀的法官中产生的,他们业务技能娴熟、审判经验丰富,庭审作风好,审理案件效率高质量好。通过院长庭长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公信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就曾向外界表示,推动全省各级法院院长、庭长都上第一线“打仗”,让法官职业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院长庭长越来越多的将走进法庭、手执法槌、审理案件,与法官一样终身承担办案责任。今后,三门峡中院将继续不遗余力的推进院长开庭办案工作,使之更加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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