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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入赘婚事黄 刺死女友获死缓

  发布时间:2010-01-18 15:26:5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一对年轻恋人到了谈婚论嫁时候,女方父母提出要招上门女婿,小伙不愿入赘,双方为此闹僵,几个月后女孩与他人订婚,男孩看婚事无望,遂在一次争吵后用水果刀将年仅20岁的女友刺死。1月15日,三门峡中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杜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7年被告人杜某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理君(化名),年仅19岁的理君是灵宝市苏村乡人,两人互有好感,经过几次交往确定了恋爱关系。2008年元月,两人商量准备结婚。杜某的母亲和姑姑来到理君家里提亲,理君的父母没提其他要求,只是讲他们家只有理君一个女儿,灵宝农村的实际情况,要招个上门女婿支门户。杜某的母亲和姑姑听后很吃惊,杜某本人没想过也不愿意入赘理家。因意见无法统一,双方不欢而散。为缓和关系过了十来天,杜某打电话给理君的父亲,问入赘的条件能不能改变,理君的父亲坚决的说不能,事情僵到这里,杜某没有再去理君家,两家也没有再提这事。之后,杜某到苏州打工,理君经媒人介绍,与同村一愿意入赘的男孩相识并定婚。

    2008年9月19日杜某从苏州回到灵宝,见到理君,理君说她要嫁给别人,并叫杜某不要再找她了。得知这个消息杜某很震惊,随后的几天一直找理君想挽回此事,理君总是避而不见。2008年9月22日早,杜某决定好好和理君谈谈,遂打电话约理君到河滨公园见面。10时30分杜某接上理君后两人一起朝河滨公园方向走,走了不到200米,理君说她困了要回去休息,杜某拦着理君,两人争吵起来,杜某上前用左手攀住理君的脖子,不让她走,理君还是挣扎要走,看到理君如此决绝,杜某遂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朝理君腹部、脖子等处刺去……. 年仅20岁的理君倒在血泊中,经法医鉴定,理君系被他人用锐器刺伤腹部致腹主动脉及下腔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中,杜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为自己的冲动行为悔恨不已,杜某的家人也真诚向理君家人表示道歉,自愿赔偿六万元,取得理君家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因感情纠纷,持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本案有一定的前因,被告人能够认罪、悔罪,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求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故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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