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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5.9”迎亲礼炮车鞭炮爆炸致一死四伤案开庭审理

驾车司机被控交通肇事罪

  发布时间:2016-01-25 08:17:08



    1月22日上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南三门峡“5.9”迎亲礼炮车鞭炮爆炸致一死四伤案(央视曾予以报道)在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卫红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邀请人民观审团成员观审并征求其意见。

    22日上午9时40分,被告人任伟涛(男,28岁,个体经营户,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人)被押解进入法庭。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2015年5月9日10时45分许,任伟涛驾驶豫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该车用于任某婚礼中的炮车及拉嫁妆车)载负责放炮的单某、刘某等人沿三门峡市崤山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车行驶至三门峡市国税局门口处时,车内鞭炮爆炸,任伟涛及乘车人单某、刘某等相继跳车,致使车辆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继续沿崤山路由东向西带档行驶至市区甘棠路口西北角,碰撞在路口等候红绿灯的4名行人和一名骑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致5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同年5月15日,其中一名行人楚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任伟涛被刑拘。经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任伟涛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单某、刘某携带鞭炮乘坐机动车,致使鞭炮在车内爆炸,影响驾驶人安全,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伟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一死四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任伟涛及其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辩护人辩称任伟涛是过失犯罪,具有自首、紧急避险过当、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等从轻处罚情节,希望法庭予以考虑采纳。

    10时38分,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休庭后,法庭征求了人民观审团成员的意见建议。办案法官及人民观审团成员均认为在三门峡市积极倡导禁燃烟花爆竹之际对此案进行审理宣判,具有良好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意义。

    据了解,此次事故中伤者已另行提起索赔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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