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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万元补偿款项“到位”

——三门峡中院成功化解一起征地拆迁、安置系列案

  发布时间:2016-02-01 16:02:16


    2月1日下午,三门峡中院在补偿款项到达法院账户后,3小时内将543余万元款项全部拨付到汪进保等12名原告手中。至此,这起省高院指定管辖、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系列案件得以案结、事了、人和。

    三门峡中院行政庭在办理陕县张湾乡关沟村汪进保等12人诉三门峡市政府、陕县政府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系列案件中,严格公正司法的同时加大案件协调力度,从立案到撤诉仅用了62天,先后18次协调,最终促使各方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秉承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大局,对涉及的征收拆迁、补偿系列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在审理该案中,既认真关注、科学研究、准确把握大局,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考虑,又要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公正司法,在法律范围内更好的服务大局。

    二是确定协调结案方式。牢固树立“搞好审判是硬道理”的理念,努力提高“精品”意识和程序意识,妥善化解这批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历时时间长、矛盾尖锐、情绪激烈、不断上访、起诉的系列案件, 注重做到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依法调解,疏通积怨,化解矛盾。该系列案引起省高院、市委领导关注,成为省高院、市委重点关注的上访案件。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双方矛盾只会越来越尖锐激化,12名当事人对政府、法院不满情绪会更高涨,信访压力将激增。为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群众满意、社会认可、领导肯定”的办案目标。根据院领导指示,合议庭确立了争取以调解协调方式结案的目标。

    三是院长上阵首长出庭。省高院于2015年10月10日指定三门峡中院管辖,立案后,由三门峡中院常务副院长李主臣亲自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庭庭长吴洁梅、审判员肖爱祥组成合议庭,于12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系列案。庭审前,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通知行政首长出庭,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占云、法制办主任张耿、三门峡政府房屋征收办主任席学武等出庭应诉,5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并将庭审情况在中国法院网进行直播。

    四是力度升级强化落实。在办理案件中,合议庭多方查阅相关法律依据,多次上门与原告方、政府方面摆事实,讲道理;法院主持三门峡市政府、陕县人民政府与12名原告多轮协商;在此过程中,合议庭综合各方意见经过18次协调、6轮谈判协商,6易书面协调方案。最终,确定被告方需拨付原告12人补偿款数额为5434950元,院长带队向市委、市政府做专题汇报,最终促使该批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12名原告自动撤回起诉,使这起在我辖区影响较大的因征地拆迁系列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处理。

    风物长宜放眼量。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也将具有重大的“标杆”意义,为以后类似涉及政府征地拆迁、安置案件提供了“鲜活案例”。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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