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三门峡中院常务副院长开庭审理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6-03-15 15:28:22




    3月14日下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主臣在中院第十四审判庭敲响法槌,主持开庭审理一起不服发改委行政决定案,卢氏县发改委行政首长张利军、三门峡市发改委大项目办副主任周惠平到庭应诉。为该市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推进依法行政增添了“注脚”。来自三门峡市政府法制办、基层法院法官等30余名代表全程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李主臣副院长作为审判长,认真听取原、被告的陈述和答辩意见,根据当事人诉请和主张适时归纳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指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整个庭审张驰有度、有条不紊,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举证与质证意见。经过二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案件证据全部质证完毕,案件事实基本查清,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三门峡中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专门出台规定,要求辖区两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要直接参与疑难、复杂、重大、新型案件的审理。

    新的机制不仅有利于院领导逐步实现“法官”角色回归,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更主要的是通过带头开庭办案、带头钻研审判业务,深入审判一线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中的最新动态,对群众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了更清晰认识,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有了新提高,也能对其他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有助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转变审判作风,促进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610455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