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继获得全区宣传思想文化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后,陕州区法院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至此陕州区法院已连续三届(2005年、2010年、2015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陕州区法院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主题,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文明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按照《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要求,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陕州区法院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始终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亮点,从多角度、全方位打造文明创建品牌。一是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工地”、“送法进机关”、“保护三留守儿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3.15消费者维权日”等法律活动,普及社会群众的法律知识,解答社会群众心中的疑惑,达到了预期的法律效果。二是开辟“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和加大减、缓、免诉讼费力度,方便老百姓打官司,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三是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道德素质;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慈善捐助、党员志愿者服务、社区普法、结对帮扶等系列活动,将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四是积极参加区工会、上级法院组织的体育比赛、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等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缓解干警工作压力。五是建立文化走廊,将廉政警句、名人名言标语牌挂在办公大楼、审判庭内的每个走廊、楼道,大力营造廉政文化的氛围。六是注重办公环境,通过铺设草坪、种植花草、改建会议室等多种形式,不断打造学习环境、工作环境。七是开展创建宣传,利用法院宣传栏、办公楼显示屏,以及陕州区法院网、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文明理念,传递社会正能量。八是倡导厉行节约,倡导光盘行动,在餐厅、洗手间等显著位置制作节约标语,使干警自觉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粒粮食等做起,努力建设 “节约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