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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2016年3月22日在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6-03-25 09:33:3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坚持“质效并重”的工作思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833件,同比上升35%;审执结31681件,同比上升41.4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127件,同比上升8.45%;审执结3929件,同比上升11.49%。全市两级法院整体结案率93.65%,全省排名第一。

    2015依法履职情况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2015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297件,判处2922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非法制造爆炸物等恶性犯罪案件207件,判处266人,其中,义昌大桥爆炸坍塌案,张根林等七名被告人依法受到惩处;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99件,判处797人,其中,灵宝郭坤持枪抢劫金店案,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郭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犯罪,对三门峡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刘忠杰、伊川县原副县长焦万敏、洛阳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陈珍、义煤集团华兴公司原总经理邓永明等58名腐败犯罪分子依法严惩;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高宏等121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分子予以惩处;依法严守刑事证据规则,严格减刑、假释裁判标准,审结减刑、假释案件656件,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三类案件罪犯的减刑、假释。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率100%、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审结特赦案件48件48人,彰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法治文明。

    (二)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全市法院2015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0530件,审结18822件,同比分别上升37.84%和37.64%,标的额84.69 亿元。积极服务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依法妥善审结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土地承包租赁等各类纠纷案件393件。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股权、证券、保险、票据等领域的金融纠纷案件299件。坚持制裁非法集资、高利贷与保护合法债权并重,依法引导民间融资活动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581件。依法平等保护劳动者权利和企业用工权利,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68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等涉民生案件5588件。强化涉军审判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6件。践行和谐司法理念,加大调解力度,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44.1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成功调解购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福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义马气化厂、中化二建集团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一批重大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公正审理“民告官”案件,积极助推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2015年受理行政案件802件,同比上升236.97%;审结750件,同比上升226.55%。其中,判决维持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合法150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194件;经协调行政争议得到化解,原告撤诉139件;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异地管辖等267件。既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湖滨区区长率先出庭应诉,展示了人民政府法治、开放的新形象。全市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257件,出庭应诉率36.98%,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促进矛盾有效化解;深入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全市法院共审结异地一审行政案件267件,服判息诉率比原来提高15%。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使群众更加自觉通过行政诉讼方式理性解决行政纠纷;注重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通过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培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大执行力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全年共执行各类案件8572件,同比上升67.36%,实际执结标的额13.06亿元。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将135案137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犯罪嫌疑人移送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提升执行工作效能。利用执行网络查控平台查询案件8512件,查询案件总标的28.8亿元,冻结金额8530.7万元;依托淘宝网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网拍成交额784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392万余元。渑池县农商行股权拍卖以561万元的价格成交,开创我市网络司法拍卖股权的先例;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依托电视栏目、城市公共电子广告牌、微信公众平台、法院官方网站设立《曝光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大头贴”,实行执行悬赏制度,形成对失信人广泛的舆论压力,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近20%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此群众形象的说,“大头一贴,老鼠过街;丢人现眼,身败名裂;诚信为大,社会和谐”。

    二、拓宽审判服务领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立案登记制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坚持敞开大门,有案必立,登记立案18894件,同比增长35.86%,当场立案率98.5%,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使社会上的一些无序诉求变为有序的依法诉讼,将社会矛盾的化解引入法治轨道。面对案件数量激增,矛盾点更加纷纭复杂的新形势,全市法院积极应对,勇于担当,创新机制,善抓落实,高标准建成一站式、综合性、开放型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减轻群众诉累,提高审判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二)加大对社会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彰显人文关怀

    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用圆桌审判,要求监护人参与庭审,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15年依法对29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适用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成立9个儿童妇女维权专门合议庭,审结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205件,结案率100%;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年为2103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8816.69万元;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504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96.4万元,对123名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或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司法救助99万余元。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审判机制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透明促廉洁,不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22091份,庭审视频直播797件;对 “灵宝郭坤持枪抢劫金店案”、“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等5起典型案件全程微博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24次,通报专项审判工作情况、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开展巡回审判,到案发地开庭250余次,方便群众诉讼,扩大法制宣传效果;依托三门峡法院网、微信平台、微信群、官方微博等网络自媒体,以及纸质媒体和平面媒体,全面公开展示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律师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座谈评议,将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三、创新审判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一)规范审判权运行,落实司法责任制

    实行新型合议庭运行机制,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让主审法官合议庭真正成为审判权主体,使他们在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切实对办案质量负起责任。全市法院共成立新型合议庭76个,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切实增强法官使命感、责任感。建立案件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法官专长,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判;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

    (二)完善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质量是案件的生命,效率是正义的体现。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就是对案件审前、审中、审后的全程监督,确保案件质效并重。严格案件审理期限,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注重庭前准备,发挥庭审功能,提升合议质量,优化文书制作,加强案件评查,同时,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确保案件质量,努力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改判发还率0.45%,跻身全省法院审判绩效优秀行列。

    (三)实行院长办案制,促进法官职业化进程

    全市法院院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1204件,院长带头办大案、审难案,实现了由行政化管理向符合审判规律的专业化管理转变,由办公桌走向审判台,由审批案件向审判案件转变,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案件存在的问题,解决审判中存在的难题,推动审判质效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有助于发挥院长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有效促进法官职业化进程。

    (四)坚持“四不”原则,创新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机制

    全市法院严格贯彻“十八大”关于信访改革的精神,疏导结合,标本兼治,坚持从法治层面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把“四不”作为指导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全面清理涉诉信访历史积案不欠账;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反映诉求,坚持法律政策底线不突破;对恶意缠诉闹访,以极端方式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依法打击不手软;对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承办法官责任追究不放过。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43人次,受理申请再审和申诉材料262件;办结申诉复查案件114件,依法进入再审21件;赴京到省访案件下降48.8%。

    四、重教严管厚爱,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全市法院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首位,忠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围绕“四问四做起”,突出问题导向,以严为先,以实为要,以干为本,以上率下,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召开民主生活会,举办专题党课和道德大讲堂,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贯彻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严格“一学两抓三责”活动要求,坚持立规于前,教化于中,威刑于后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加强纪律教育,狠抓制度落实。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约谈制度,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教育预防、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三项主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的司法巡查力度,着力解决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严防“四风”反弹。2015年党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16人。

    (三)落实从优待警,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

    2015年,全市法院有120余名法官结案超百件。为了缓解干警的工作压力,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改造升级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健身活动室,积极组织开展体育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加强自主培训,提升干警业务素养;开展亲情寄语、警示教育等活动帮助干警把好权力关、地位关和利益观,为全院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全市法院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张攀峰、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刘迪、河南省道德模范周正茂、救人英雄湖滨区法院干警陈华、见义勇为“打伞哥”卢氏法院干警杨彦涛、最美女法官卢氏法院干警韩若雪等一大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先进典型,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获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渑池法院刑二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模范的带动下,全市法院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文明之花处处绽放。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法院工作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重点案件审理等情况;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观摩庭审36次;办理人大代表督办案件38件、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5件;向人大专题汇报法院工作2次。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获得高票通过。

    2016工作安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年、攻坚年,也是三门峡“54321”转型发展战略实施的起步之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双创”为载体,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为民相统一,始终坚持审判执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始终坚持司法改革与工作创新相呼应,始终坚持以司法公开与外部监督相促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全员标准化管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职责,着力司法为民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坚决维护群众诉权,将社会矛盾纳入法治化处理,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积极推进平安三门峡、法治三门峡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妥善审理涉及企业改制、产业转移、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中的矛盾纠纷,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二、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工作创新

    正确把握司法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坚定司法改革信心,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及市委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推进民事小额诉讼速裁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比例,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员的惩戒力度;全面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民主。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各项政治纪律,自觉捍卫党规党纪。以“三严三实”为标准,加强法院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战斗堡垒和领导干部的模范表率作用。以“一学两抓三严”活动为统领,认真落实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狠抓“两个责任”,严查“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加快建立全员标准化管理体系,对审判执行、政务管理、司法辅助等不同岗位分类考核,实行量化管理。

    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着力夯实法院工作根基

    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提升干警司法为民的意识和执法水平;深化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审判权运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方便群众诉求;加大司法巡查工作力度,促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促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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