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情况介绍
张园园,灵宝法院阳店法庭,任阳店法庭副庭长。2015年年度,个人结案296件(其中包括34件刑事案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3.24%,个人结案数位居我院第一,被评为年度办案标兵。其中:民事结案262件,上诉15件,民事服判息诉率为94.27%;民事判决180件,判决率68.7%;撤诉34件,撤诉率为12.98%;调解48件,调解率为18.32%。
二、个人经验介绍
服判息诉率是衡量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标,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率是灵宝法院一贯坚持的准则。正如张舒民书记讲话中所说,服判息诉率指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办案法官的办案能力,特别是做诉讼案件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能力。我想作为一名民事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庭的一线办案法官,感受应该最为深刻。
就阳店法庭来说,2015年审理案件最多的就是婚姻家庭、机动车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三大类多发易发案件。针对这些案件,如何做好判前释法、审中引导、适时调解、判后答疑,提高服判息诉,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就阳店法庭如何做好服判息诉,谈一下我们的做法,不足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紧抓判前释法,夯实调撤、判决基础。
从案件到手时,承办人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应及时审查,及时告知其相关程序,并正确引导当事人提供材料,对当事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有针对性的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释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注意事项,在开庭之前,向当事人交代其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告知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提示,使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地位、诉讼结果、诉讼效益有一个预期的评估。特别对那些文化水平低,诉讼技能差的当事人,法官还需要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其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最终达到使当事人理智接受裁判,服判息诉。例如,交通肇事类案件,很多当事人都是带着“怨气”,不能正确的面对法律来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对当事人释明法律,调整当事人的心态,改变其对法律的认知。
发挥调解作用,是抓住服判息诉的关键。
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发挥社会法庭的优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更加注重诉讼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合理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重视人民陪审员调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强化联动调解,加强与司法局、民政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协作,借助各种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例如,婚姻家庭类案件,利用人民陪审员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熟悉公序良俗和人员熟悉的优势,采取拉家常式的调解方法,有效避免矛盾激化,消除矛盾隐患。
坚持判后释法答疑,是落实服判息诉的最终措施。
注重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将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有机结合,详细阐释法律适用,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对当事人判后提出的异议、疑问,耐心地进行解释说明,并出示相关法律依据,定期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回访,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问题,消解当事人的心结和疑团,确保原被告“输赢皆明”,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
抓案件效率和数量并重,用实际工作提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从服判息诉率的定义看:是指1减去上(抗)诉、上级法院申诉申请再审新收案件数、上级法院再审收案数与一审、再审案件结案数的比值。那么:减数越小,服判息诉率越高,减数小,除数就要增大,这个除数就是一审、再审案件结案数,作为一线法官,我审结最多的就是一审民事案件,为了提高服判息诉率,一线法官要做到的就是:有案必办、有案快办、有案好办、全力办好。2015年我个人结案296件,就是践行了这一原则。2016年,我将全身心投入到案件办理工作中,在第二季度办案竞赛活动中,发挥好办案标兵的模范带头作用,当好表率,为我院审判质效提升再立新功。
三、灵宝法院党组副书记张舒民点评
服判息诉率指标是省院长期关注的刚性指标,服判息诉率指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办案法官的办案能力,特别是做诉讼案件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能力。一直以来,我院都十分重视服判息诉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一线法官在裁判中必须从判前释法、审中引导、适时调解、判后答疑、首问负责等多个方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总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来提高一审案件的服判息诉率: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保证裁判的公平、公正性。司法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了裁判的公平、公正,影响当事人的服判息诉,一个追求公平、正义,在裁判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公正裁决的法官作出的判决当事人的认可度和接受度高,服判的意愿强,上诉的可能性就大为减少。为此,我院高度重视法官队伍建设和审判质量管理,采取月通报、月点评、重点案件、裁判文书评查、定期约谈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让先进典型成为全院标杆和榜样,让错误、瑕疵裁判者在全院大会说明情况,让交流推广庭务管理好方法促进办案在全院蔚然成风,不断提高全院的案件质量。
二是认识到调解结案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调撤率。高调撤率是提高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的不二法宝。我院坚持把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不断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方式,力求以简洁和经济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求法官选准化解矛盾的突破口,敏锐捕捉当事人的心理动态,善于疏导当事人情绪,做当事人的思想疏通工作做到耐心、细心,既坚持原则又讲求策略,同时把握好时机和尺度。通过协商解决矛盾纠纷,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结案数上升,裁判结案的案件数减少,相应的上诉案件数就会减少,就能降低上诉率,提高服判息诉率,同时错判和枉法裁判的案件也会减少。
三是适时修正和降低诉讼当事人的胜诉心理预期。双方当事人一旦将争议提交到法院,进入诉讼程序,在心理上肯定都认为真理在自己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胜诉预期。我院要求法官在一审中,应当根据查明的情况,不断修正当事人的胜诉预期,提醒风险,释明法律,让当事人对案件的胜诉预期维持在一个合理和适当的程度,一定程度上就强化当事人对裁判的接受度和认可度,服判息诉。
四是积极到位的判后释法答疑。在宣判后,通过向当事人及当事人的亲属进行释法明理,让其认识到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合法性。我院要求一审判决后,承办人要及时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获悉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和看法,了解其有什么疑问,对判决有哪些不理解,针对不同的情况,一一予以解答。在一定程度上平复当事人败诉后的不满情绪,避免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新证据,没有胜诉可能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对判决的不理解而上诉,降低上诉率,提高服判息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