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审判研讨

办案心得大家谈之四——判前铺垫 判后答疑 全程调解

渑池法院张苏波访谈

  发布时间:2016-04-20 08:48:03


    一、个人情况介绍

    渑池县人民法院的张苏波,2011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并于2015年6月份被任命为审判员。2015年,我一共结案141件,其中调解34件,撤诉15件,判决90件,上诉7件,服判息诉率为95%。

    二、个人经验介绍

    服判息诉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诉讼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反映了办案法官的办案能力。在提高服判息诉率方面有两点至关重要:

    灵活使用调解、撤诉的结案方式,减少判决结案案件数。我们都知道大多数民事案件的结果有三种:调解、撤诉、判决,其中只有裁判案件会有上诉的情况,调、撤则不存在上诉,如果判决结案的数量减少,那么上诉案件就会减少。

    1、调解能力反映了一个审判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就不能只把自己当成一个审案子的法官,要把自己想象成原、被告,设身处地的从他们自身的角度去想考虑问题,摸透各方当事人的心理,切实掌握他们的要求,找出分歧点,有针对性的给他们分析各自存在的问题,灵活运用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往往能够收到很好的效果,加速达成调解意见。

    2、同样撤诉结案也可以减少判决案件数,以前我的想法是当事人撤不撤诉是人家的权利,我怎么能干涉的了呢,经过这几年的工作,我发现有一部分当事人会因为自己的诉求得到满足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原因自行撤诉,另外一部分,只要我们能向原告指出他起诉存在的问题,例如所列当事人主体不适格、证据不足等,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样可以达成撤诉的目的。

    判前做好铺垫,裁判结果公平公正,判后做好答疑。

    当一个案子调解无望时,就需要作裁判。如何减少裁判案件的上诉率,我认为

    首先在裁判前要做好相应的铺垫工作,所谓的铺垫工作,就是可以通过调解等一系列的方法向各方当事人摆事实讲法律,让他们明白各自的处境,一些当事人由于律师乱打保票,或者盲目自信、甚至翻了几本法律书籍就认为自己无往不利,心理预期就会过高,认为不会败诉,对于这类当事人就要适时的调整他的心理预期,让他能够客观的对待自己的问题,以提高他对裁判结果的接受能力。

    其次,裁判文书的制作,要严格要求,说理透彻,裁判结果要公平公正,这是一个审判员的基本功和职业操守,制作裁判文书时,加强说理部分,法律条文明确,便于当事人的阅读和理解,使当事人收到文书的同时能够清楚知道裁判的由来,就减少了对裁判结果公正性的质疑。

    最后,判后答疑同样重要,在向当事人发裁判文书时,我们除了让当事人签署宣判笔录外,对于那些对裁判结果有意见的当事人,更要抓住见面的机会及时了解他的疑问,第一时间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解惑,详细说明裁判依据的事实和法律,对于一些可能对判决有意见的当事人,我在发放裁判文书时,就将裁判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内容全部检索出来打印在纸上向当事人解释,解释完再把打印的条文送给他,让他理解裁判内容及法律依据。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接受了,也就减少了上诉案件。

    三、渑池法院张军副院长点评

    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是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的关键,办案人员要灵活运用调解方法,能做群众工作,善做群众工作,把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贯穿整个审判过程。

    (一)法律专业知识的熟练掌握是对办案人员的基本要求,扎实的法律功底是依法办案的前提,在保障程序公正的同时,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在制作法律文书时,事实要摆明,说理要透彻,逻辑要严密,便于当事人的阅读、理解和接受。

    (二)会做群众工作,要懂民情、知民意,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找准分歧点和突破口,运用群众语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判前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向当事人及时宣传法律知识,调整其不合理的心理预期。判后要及时了解当事人的疑问,做好答疑解惑,当事人疑问的解除,才能从心里接受裁判结果,减少上诉案件的产生。

责任编辑: jy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95260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